2011年5月22日 星期日

別牽拖多元伴侶

  學校的教育學程中,發展心理學這門課老師常發時事給全班,其中一篇文
章《「多元伴侶」對家庭的危害》讓我看了非常不同意內文,內文省略,請參
見下方網址聯結。因此我寫了一篇針對該文章的回應,寄給全班師生。
http://blog.udn.com/virginialk/5233814

  其回信信件內文如下:

  恕我直言,我認為這篇文章的作者論調非常奇怪且荒謬。首先「多元伴侶」
也不是最近才開始的,自古以來,仍然是有國家或是部落是有一夫多妻,或是一
妻多夫的情形。而男男、女女為雙親的家庭組合也不是什麼新鮮事,像知名歌手
瑞奇馬汀就是很好的例子,而我不認為在他與他的伴侶撫養下長大的小孩,其生
理、心裡發展或是成長資源會有什麼匱乏。然而這標題寫著「對家庭的危害」,
等於是一竿子打翻整條船。

  再來,感情上的傷痛或是要「抹去過去的回憶」最根本的原因,莫過於就是
「感情關係落幕」,而「落幕」的原因很多,不單單只是因為有小三小四小五的
出現。而且,並非每個人都像作者所描述得那麼脆弱,需要「讓往事從記憶中抹
去」,我不知道是他個人情況投射到全體,還是他身旁眾多朋友的經驗,起碼,
我自己回憶起我的前任們,我仍是帶著一種「曾經有這麼甜蜜的一段」之感覺溫
暖在胸口,也因此我自己都還跟前任們保有聯繫,甚至有一位前任我們幾乎週週
碰面。所以要抹去什麼?我不買帳。

  還有,我認為感情狀態本來就是個人隱私,旁人根本沒有資格去窺探,尤其
在西方社會裡詢問婚姻狀況是極為不禮貌的。然而作者的意思,彷彿是覺得「多
元伴侶」會造成週遭的親友踩雷造成大家不愉快或尷尬,問題是,詢問別人婚姻
或感情狀況本來就不是什麼禮貌的事情。作者不僅將理由推給「多元伴侶」,甚
至在文章寫出「但人生扣除佔最多的工作,不就是男女、夫妻、親子等關係?」
我拜託這位作者,如果因為自己孤陋寡聞或是沒有內涵不知道要聊什麼而詞窮,
沒有話題只好聊人隱私開刀就直講,不要冠冕堂皇的把錯推給多元伴侶。

  最後,我想作者根本搞錯了,「多元伴侶」不等於「一直更換伴侶」,甚至
講難聽,作者說的「每次回到家,看到的爸爸媽媽都不是同一個人」,根本可以
(或著說就是)在傳統一男一女婚姻的約束下執行啊!假設我今天結婚、三個月
後離婚、半年後再婚、一年後又離婚、一年五個月後來的第三次結婚、兩年後三
度離婚....(無限循環,反正民法沒規定結婚次數),我和我的伴侶的確是「一夫一
妻」,而且是在婚姻之下的「固定伴侶」而並非所為「多元伴侶」關係。也就是
說,作者認為「多元伴侶」關係會「傷害」、「摧毀」家庭的說法還有待商榷,
同時,「一夫一妻婚姻帶來家庭和諧」的論調不攻自破。

  該文如此牽強的觀點,到處破綻百出,這樣的文章實在很難說服人「多元伴
侶」真正的殺傷力何在。我個人認為,現代的社會本來就是多元文化,不同的伴
侶關係,包括同性伴侶,三人行(是三個人達成協議而並非第三者)等等的多元
伴侶關係,也許不是每個人自己都能接受自己進入這樣的關係,但確實有人在這
樣的多元伴侶關係下過得很幸福的事實,我們不能「假裝沒看見」,甚至不能忽
視他們可能也希望台灣的法律能保障他們的伴侶權益的聲音。我們勢必該給予尊
重,了解他們的文化脈絡,而非把「破壞家庭和諧」的罪名莫須有的栽贓給他們。

  以上一點淺見,供各位參考。

2 則留言:

  1. 對觀念不同的人來說 你和他說這些 他會說是個案 特例 如果你提出更多有利的證據 他就會惱羞成怒 這是人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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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Dear 樓上的朋友:
    那篇文章的作者聽不聽得進去我不在乎,我的目的只有兩個,第一,讓班上收到這個訊息的修課同學看清這篇文章的謬誤與無法自圓其說之處。第二,讓這個作者知道,並不是所有人看了他那些沒根據的東西都會買他的帳,又他又怎麼敢保證他的不是特例?
    如果我視而不見,等於是默認了他的說詞,我相信我講了之後,能夠喚起更多的聲音反駁這樣的偏見,於是我開了第一槍,等待後方支援補上,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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