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blogger.com,1999:blog-8368859927507229423.post5107683943719667879..comments2014-02-23T21:43:50.995+08:00Comments on 第柒頻道 ~ CHANNEL 7: 那一刻故事開始柒仔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5654481596045886798noreply@blogger.comBlogger6125tag:blogger.com,1999:blog-8368859927507229423.post-88167039806222774652010-01-12T23:55:32.867+08:002010-01-12T23:55:32.867+08:00好好 我也知道你只不過是要我認真背一下
連你都說很難不想背那我怎麼可能會
有阿 這樣會記比較熟
...好好 我也知道你只不過是要我認真背一下<br />連你都說很難不想背那我怎麼可能會<br />有阿 這樣會記比較熟<br /><br />我原本想告訴你的說 但後來想想時間也會不夠<br />怕你太趕 就沒有打算告訴你<br />反正也不是你教的範圍 我自看看上戰場就算了 沒差<br />對阿 我有跟老師說 他說就是要要混在一起這樣我們才會錯<br /><br />我傳簡訊你都有收到 那可不可以回一下<br />如果因為浪費你的錢 那用網路回也可以<br />不然我會以為你沒有接到消息<br /><br />下下周上課的事我再跟你說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8368859927507229423.post-62803972940540990002010-01-12T00:30:56.381+08:002010-01-12T00:30:56.381+08:00to Eric:
唉呀!其實那麼多代名詞說穿了也不過就那六個人啊!
況且中文裡也區區那幾個能用的代名...to Eric:<br />唉呀!其實那麼多代名詞說穿了也不過就那六個人啊!<br />況且中文裡也區區那幾個能用的代名詞。<br /><br />雖然說今天上課我跟你說單字很簡單,不過這樣對你說<br />真的不公平啦!我當時背單字也是要死要活。但這也沒辦法,我就只能給你那些通過格林法則變成字根和字首<br />幫你加深一些單字的印象嚕。<br /><br />至於學校回鍋考你不定詞,上課時才知道因此來不及幫你複習,但相信你應付得來啦!動學校老師一定會考區別to當介係詞後面接Ving和to V。就請多留意嚕!柒仔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5654481596045886798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8368859927507229423.post-15070326350783119782010-01-10T22:20:05.657+08:002010-01-10T22:20:05.657+08:00我有看你那一篇阿,但我看了這篇等於沒有看
我今天去交大9 30才去就全部都是人
幸好只剩下最後一個...我有看你那一篇阿,但我看了這篇等於沒有看<br /><br />我今天去交大9 30才去就全部都是人<br />幸好只剩下最後一個位置,真的只剩下一個<br />因為燈打不開的樣子,但我禱告一下再開一次就開了,哈<br /><br />我早上一直有一種感覺,占兩個位置會不會太多(你知道位置是怎樣嗎)<br />一大堆人沒有位子坐,所以我就把另外一邊空下來<br />白想說不定會有人來做,雖然我覺得很白癡<br />結果下午真的有一個男生問我這邊沒有人座可不可以坐<br />因為沒有位置,所以今天就超認真,是不是因為旁邊有人阿<br />但英文還是沒有讀完 太多了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8368859927507229423.post-15704318898702929542010-01-03T16:31:18.588+08:002010-01-03T16:31:18.588+08:00to Eric:
關於那些代名詞指得是誰,你可以參照這一篇
「那一群人物介紹」http://ch-7...to Eric:<br />關於那些代名詞指得是誰,你可以參照這一篇<br />「那一群人物介紹」http://ch-7.blogspot.com/2009/08/blog-post.html<br /><br />其實寫網誌花到一個小時其實算是少的,有時<br />我一篇網誌可能會花到兩小時以上,我一次當<br />然沒有那麼多時間,所以其實很多網誌都是分<br />了好幾次才寫完的,就像現在很多文章還躺在<br />我的後台,等待我哪一天把它們完成。<br /><br />我通常會利用零碎的時間寫網誌,例如台北新<br />竹往返的交通車上,我就有一小時左右可以寫<br />網誌了。<br /><br />p.s 謝謝你的部落格嚕~柒仔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5654481596045886798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8368859927507229423.post-32872836320614532252010-01-03T11:03:51.075+08:002010-01-03T11:03:51.075+08:00http://www.wretch.cc/blog/a1c3d4http://www.wretch.cc/blog/a1c3d4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8368859927507229423.post-18641196088793489902010-01-02T12:45:14.742+08:002010-01-02T12:45:14.742+08:00你我他 他你我 有點效複雜
逛了幾次你的網誌,會不會太有架構了一點
剛剛回了一位很好朋友的網誌
...你我他 他你我 有點效複雜<br /><br />逛了幾次你的網誌,會不會太有架構了一點<br />剛剛回了一位很好朋友的網誌<br />花了很多時間,原本要打網誌的<br />昨天遇到她,所以拿網誌的時間跟她聊了70分鐘<br />還鬧了家庭革命<br />我想說的是,你有時間真好<br /><br />看了你的網誌,又想打了,有好多話要說,但一篇就要一小時<br />好像要吃飯,算了 改天吧<br />可遇不可求阿 無頭緒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